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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5章 他有什么冤屈? (第1/2页)
衔石成痴绝,沧波万里愁。 孤飞终不倦,羞逐海鸥浮。 姹紫嫣红色,从知渲染难。 他时好花发,认取血痕斑。 慷慨歌燕市,从容作楚囚。 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。 留得心魂在,残躯付劫灰。 青磷光不灭,夜夜照燕台。 这是大汉奸汪x卫的名篇,《被逮口占》,又名《慷慨篇》。 能写出如此慷慨悲壮名篇之人,居然是历史上有名的大汉奸,只能说,人这玩意儿,从来都是矛盾的。 但不可否认的是,这诗写的确实是好。 特别是【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】这一句,简直道尽天下义士,慷慨悲歌之意。 炎夏以儒修治国。 王都更以文道为上。 而所谓文道,一曰赋,二曰诗。 “赋”这玩意,太高级,动则洋洋洒洒,几千字的华文,一般人玩不来。 而在“词”这种裁体,还不受主流大众承认的情况下,“诗”之一道,便是全天下人都喜闻乐见的东西。 谁都喜欢诗。 无数文人骚客用实际行动证明了,只要你能写两句打油诗,哪怕上青楼女票女昌,都有优待。 一首好的诗,在殷周王都有什么威力呢? 这么说吧,如果你是一个无名小卒,如果你是一个从什么偏远山区,什么犄角旮旯蹦出来的寒酸秀才,科举没希望,行卷没门路,作诗扬名,便是你唯一的出路! 一首好的诗,是真可以给你的仕途都提供帮助的! 而王尘此时的这首断头诗,好不好? 很显然,是极好的! 没看到四周围的人,已经因为他这一首诗而变得狂热了么? 特别是那句【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】,简直道尽千古慷慨悲歌之士的心声——有种你特么杀了老子的头,别哔哔! 就是这么潇洒! 就是这么牛逼! 敢问这王都人,能不爱?! “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……好一个‘引刀成一快,不负少年头’!少年郎,有何冤屈,你只管说来!” 一位中年文士越众而出,并指成剑,点指向王尘。 说是文士,此人腰间却悬着佩剑。 且这剑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那不是什么华而不实的文士佩剑,而是实实在在,能杀人,也杀过人的剑! 换而言之,这是一名剑仙。 一名如李太白般,醉可赋诗,剑可杀人的诗酒剑仙! 王尘上下打量这人一眼,眼神淡然,却也不搭话。 还别说,这人腰悬龙泉,手提酒壶,凑得近了,还能嗅到从他身上传出来的浓浓酒味,还真有点诗仙李太白的那个意思。 见王尘不搭话,这酒剑仙又道:“可是担心开口出言,会得罪权贵?放心,有某在,定为你做主!” “对!这位朋友,有何冤屈,你大声讲出来!这里是王都,天大地大大不过王化。在下还真不信了,这天子脚下,首善之都,有人还能一手遮天了!” 又一位头戴观巾,风度翩翩的举子出来,朝王尘略一抱拳,鼓励他道。 “说的没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