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元王朝(出书版)_第4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4节 (第8/13页)

想在中国“履行我们教皇对他们(指中国人)的天职”。但是元代中国的罗马天主教基本上是极少数外国移民的宗教。再从元朝统治者的立场来看,从日出到日落之处的百姓,如果想要“安乐与和平”,就必须君王入朝、子弟入质,作蒙古的附庸。西欧在蒙古人的世界观念中绝不可能有任何特殊的地位。东西方统治层之间近百年的交涉,就这样变成双方都不克遂愿的“聋子对话”。然而重要的是,随着这种没有外交成果的对外关系的开展,中国与西欧之间不经由任何中介环节的直接了解毕竟开始了。在这个过程中,欧洲对中国的知识可能要增长得更快一些。

    ??与天主教修士相继东来同时,中国也有两个基督教聂思脱里派的教士踏上西行之路。他们是大都籍的列班扫马和东胜州(治今内蒙托克托县)人麻古思。列班是叙利亚语法师的意思。从两个人仅有的聂思脱里教名,很难辨别他们的确切族属。有的史料说他们是畏兀儿人,也许可以肯定的是,他们不大可能是汉人。

    ??列班扫马和麻古思西行的目的,是去耶路撒冷朝拜圣迹。他们跟随商队穿越河西走廊,经过窝阔台汗国进入呼罗珊,至西亚,结识驻铴报达的聂思脱里大主教。由于耶路撒冷被与伊利汗国敌对的马木鲁克埃及控制,二人朝圣失败,被迫返回报达。以后麻古思被报达大主教委命为“契丹及蛮子田地(分别指北部中国及南宋旧有疆域)教区”的聂思脱里主教,列班扫马为巡视总监。他们返回中国的旅程被元朝与西北守藩之国的战争所阻断,只好重回美索不达米亚。

    ??不久,报达大主教去世。聂思脱里信众希冀推举一名“在族属和语言方面都与蒙古人系统较近”的新主教,以便与蒙古人斡旋。麻古思于是当选为新的报达总主教,虽然他读不懂用来书写聂思脱里经典的叙利亚文。

    ??麻古思的新职位得到了伊利汗阿鲁浑的允准。这时他正在打算重新征服幼发拉底河以西地区,所以派列班扫马到西欧去寻求同盟。列班扫马自报达西北行,道经里海至拜占庭都城君士坦丁堡,又乘船到意大利,继而又访问法王腓力四世、英王爱德华一世,晤见新任罗马教皇尼古刺四世。列班扫马到处遇到热烈的欢迎,在教皇和枢机主教们面前按聂思脱里派方式主持礼拜,从教皇那里领受圣餐,也为爱德华一世举行领圣餐仪式。这位聂思脱里教的高级僧侣在西欧受到的隆重接待,表明“使得东、西方基督教世界分裂的古代神学上的对立,现在已经被忘记一半了”。列班扫马虽然是以伊利汗使节的身份出行的,但他仍然是有史以来中国人莅访西欧诸国的第一次,如果“长子西征”不算在内的话。列班扫马和麻古思分别死于1294年和1317年。炮舰沉处商帆过中国古代的汉、唐等大一统王朝,总是以为自己居天下之中,而把周边的毗邻国家、少数民族政权看做是在文明程度上低自己一等的番夷“下国”。中央王朝对其邻邦的外事关系,就这样被纳入以夷夏之别为原则而确立的朝贡体系中。周边政权需要定期向中央王朝“纳贡”,每逢婚丧节庆,应遣使报聘;中央王朝则应在使节归国时,向来朝贡的国家颁赏“回赐”,“回赐”的价值经常会超过该国所贡方物。除来自西北和西南的军用马以及少数稀有药材,对中央王朝来说,朝贡与回赐主要是维持宗主和藩属间政治关系的必要的符号或象征,所以虽然赔钱也义无返顾。而对周边国家来说,向中央王朝朝贡其实是做生意的一种特殊形式,我们可以称之“朝贡—回赐”贸易。利用这种特殊贸易形式来做生意的,不仅有周边国家的王室或政府,还有民间私商。汉文史料中记载不断的外国人贡使臣,其实就有很多是冒牌来骗取“回赐”的私商。

    ??上述情形在宋朝有所变化。一方面,东西贸易市场的发展刺激起人们以“朝贡”换取“回赐”的胃口。各国通贡使团的来华频率迅速增加,使团规模越来越大,留居中国的时间也越来越长。积贫积弱的北宋政府实在不堪负担,所以非但不敢像汉、唐那样四出“招谕”列国来朝,改而奉行“来则不拒,去则不追”的国策,而且到后来甚至还下令把外国使团截留在广州等海港城市,不让他们进京,命人选取部分贡品,酌给回赐后,就地打发他们回国。另一方面,对进行海路贸易的商舶征收的出入口税,在唐后期和五代十国时的东南沿海国家已逐渐成为一宗可观的收入,入宋后更是国家岁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所以宋政府在尽可能抑制“朝贡—回赐”这桩赔钱买卖的同时,积极招徕番舶到中国做生意。

    ??在元代,对从事海外贸易的国内外商人抽取关税,“哏是国家大得济的勾当有”(意即“是关系到国家大宗经济收入的紧要事情”),所以对外贸易是受到政府保护的。传统的朝贡观念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。元朝皇室把“日出日没之地”尽看做长生天对黄金家族的赐与。不论是被征服的或者是和平归顺的国家,都要入朝、入质,要出军、出饷、出役夫来配合他们的军事行动,还要根据黄金家族的索求提供各种文物珍异。因此元政府责令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